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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库
2019-07-04 16:12  

 

各班主任:

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库资格复查、更新及有关书籍上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161718级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库复查更新工作安排如下,希望各班班主任以高效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做好此项工作。

一、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复查评议小组,对现有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复查。复查时重点查漏补缺,确保孤儿、烈士子女、建档立卡户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户学生、残疾学生、低保户学生、学生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等特困学生全覆盖。

二、困难学生认定要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唯一因素。依照学生提交已有家庭相关证明材料,并结合谈话了解、电话或信函询问、本人及日常消费水平等因素精准认定。认定工作以学生家庭现有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残疾证、下岗证、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学生承诺书、了解掌握的相关经济困难信息为主要认定依据,不得要求学生去当地民政局、扶贫部门开具贫困证明。

三、为确保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基本稳定,本次复查更新调整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原班级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20%,调整后的困难学生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60%。

四、各班复查调整工作结束后,认定结果经班主任签字报学生会权保部,辅导员组织复查合格后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结果在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确定作为2019-2020学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数据库,作为评选享受助学金、助学金生活补助、社会资助等相关的资助项目的依据。

五、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复查调整工作的准确性,各班主任在本学期放假前将通知精神,通过班会传达到每位学生,让学生做好相关困难材料的准备。本学期开学后一周内进行评议调整,并将结果上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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