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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2020-10-14 11:23 王飞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分配我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8名额,国家助学金323名额(其中一等助学金97名额、二等129名额、三等97名额)。现将有关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各班学生人数为基数,按照名额进行比例分配;国家助学金以各班级贫困库学生为基数,按照名额进行比例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范围内进行评选,国家助学金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进行评定。

三、评选要求:

1.  各班要组成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定小组,严格按照《天水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和《天水师范学院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

2.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以班级困难库学生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进行评定,国家助学金评定以班级困难库认定等次为主要依据进行评定。

3.  班级评选工作班主任要切实履行为第一责任人职责,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不得人为设置附加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搞平均分配、轮流坐庄、变相克扣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报送要求:

1.各班于1017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送报送至团学办公室;

2.报送时需提交材料:班主任签字的班级评定小组名单(纸质1份);《甘肃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2份);班级《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2份兼电子版);《甘肃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2份),班级《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2份兼电子版);获得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的银行卡账号信息表(纸质版1份兼电子版)。

 

    附:《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1014

附件【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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