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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一、为人师表,富于献身精神,有崇高的职业道德。热爱实验室工作,坚持服务育人,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定。认真完成实验室各项行政、事务性工作。

二、系统掌握所担任专业实验课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教材,了解实验过程及实验目的,确保实验的预期效果。

三、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本专业实验课的准备工作,包括领取,分发、安装,配制和保管本专业实验课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试剂药品,并保证达到实验要求。协助实验指导教师提前一周做好预备实验的一切准备工作。

四、与实验课教师密切合作,开展实验教学研究,革新实验内容,实验技术,改进教学方法,完成实验室工作日志的纪录和整理。

五、对领用的仪器设备尤其是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建立使用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方法,具备维护保养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六、固定资产应建立档案卡片,做到帐、物、卡相符,保证零件、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的齐全。如有调出、损坏、丢失,必须上报实验室主任及系主管领导,研究处理。对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法修理的仪器设备和失效药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拆改已坏零件或私自处理失效药品。

七、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实验中各类药品的使用量,不得随意浪费或送于科研人员使用,学生损坏的仪器要严格按照《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物品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八、一般常用仪器和药品的领用由实验技术人员填写领用单,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后,到库房领取。精密贵重仪器领用由实验室主任和主管系主任签字;剧毒危险品的领用除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主任签字外,还必须经主管系主任签字,并经校保卫科同意或备案。任何人不许将实验室任何物品转送他人。校内其它单位借用仪器药品,要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办理借用手续。校外单位及个人借用须经主管系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九、为避免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各实验操作室的仪器设备应互通有无,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其它操作室使用。

十、根据任课教师提供的教学内容安排提出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各类实验物品年度购置计划,准确填报实验室各种信息数据和统计报表,协助实验室主任搞好统计工作。

十一、因工作需要调离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时,应将所有物品( 包括柜子) 交接清楚,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最后经监交小组抽查验收。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二人各自留一份,另一份由实验室主任保存。

十二、遵守学校制度,按时上下班,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配合实验教师加强对学生实验的指导及安全管理工作,若在上实验课时发现离岗或串岗,则按考核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十三、实验技术人员要经常打扫和保持预备室环境卫生, 使用的仪器、药瓶、试剂架要经常洗涤、擦净,做到窗明洁净,台面整洁、置放有序、标志分明,使用方便,并经常督促检查学生实验室的卫生,使其保持干净、整洁。

十四、加强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中毒、爆炸等危险事故的发生。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各实验室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对废液要倒在统一指定的地方,及时消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