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规章制度
学院制度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保管、使用化学危险品的所有人员,必须了解所接触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用途、危险程度、使用注意事项等技术指标。加强责任心,确保人身安全,消除事故隐患。

二、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三、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后应按其性质分库存放,库房保管员应经常对易燃、易爆、自燃、有毒等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品进行检查。A级剧毒物品应在保险柜存放。

四、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按实验所需严格控制,一般试剂以瓶为单位领用,剧毒物品以克为单位领用。领用A级剧毒物品必须填写剧毒物品领用申请单,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在实验室主任在场的情况下开柜领取。A级剧毒物品使用多余的,必须返库保存。使用A级剧毒物品,实验结束后,应到实验办公室填写使用记录。

五、学生实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特别是剧毒物品)时,实验指导教师应在实验前向学生交代有关使用注意事项,防止出现意外。

六、使用易燃、剧毒物品时,实验废液不得倒入下水道,应收集后交实验中心统一处理。

七、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向外单位出售。教师、学生、实验中心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化学危险物品带出实验中心。

八、实验室应经常组织实验指导教师和学生学习防火、防爆、防毒和安全自救的有关知识。对各实验分室、准备室应定期组织检查,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本制度解释权属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