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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18年全日制化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18年03月23日   浏览: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必要环节。为保证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18年化学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天水师范学院2018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和《天水师范学院2018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目的

复试是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品质、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方面的进一步考查,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围绕教育硕士培养目标,我校教育硕士复试工作采取综合化的考察方式,在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教师基本技能、教师职业潜力等方面的考核。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统筹兼顾生源的综合学习与学科专业背景。

3、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

4、严格执行2018年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考生权益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表一),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制定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标准和办法,协同研究生处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组织成立本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小组;组织并实施考生的复试、综合面试及加试工作,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审核工作,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等。

2.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的化学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小组由5名教师(导师)、1名英语听说测试教师、1名记录秘书组成。复试小组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复试小组成员要熟悉化学教育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基本要求和考核标准,要求公平、公正、且无利害关系。整个复试过程要求所有人员不得将手机带入面试考场,不得接听电话,面试中途不得离开面试考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备案存档备查。

四、招生计划

1.根据教育部2018年下达计划,我校在12个学科领域(方向)共计招生201人。

2.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的化学教学论专业研究生招生人数6人。

五、复试准备工作

1.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以2018年国家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依据。

(2)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均可进入复试,复试、加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综合面试合格、热爱教师教育事业者可优先录取。

(3)调剂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协同研究生处,在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等做进一步的考察与核实的基础上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比例至少应达到招生规模的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比例))。调剂考生不参与排名,不享受我校2018年教育硕士招生优惠政策。

2.复试细则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复试细则,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3.遴选复试工作人员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选派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有较高职业素养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复试所有工作人员要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研究生导师要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六、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接受审查:

(1)往届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第二代)和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有效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毕业证书有疑问应通过发证机关予以核实。

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对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2)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3)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准予脱产攻读教育硕士的证明。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由他人代替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七、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无机化学

参考书目:

《无机化学》,北师大,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2)综合情况面试(专业基础知识、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和思想政治考核等)。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4)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考试科目: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参考书目:

① .《有机化学》(第四版),曾昭琼,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②.《分析化学》(第四版,上册),华中师大等六校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2.复试形式

(1)专业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侧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学科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掌握的情况,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2)综合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及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职业发展潜力及个人基本素养等。面试开始前先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毕业证、应届考生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包括不超过15分钟的讲课环节、5分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讲课内容为任选本专业中(小)学课程相关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

(3)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加试采取一票否决制,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不予录取。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复试时间安排

我院2018年教育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28日到30日(星期三至星期五)进行,不按时参加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28日08:30-18:30考生报到,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行政楼319教室)。

3月29日上午8:30-10:30专业笔试(考场待定)

3月29日下午13:00-18:00综合面试(3号实验楼211)

3月30日上午8:00-11:00体检(学校医务所)

3月30日下午14:00-17:00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3号实验楼211)

九、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须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十、录取

1、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成绩÷2×0.4。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公示。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复试录取的监督、复议

1、复试录取实行信息公开公布制度。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tsnu.edu.cn/)上公布。

2、对复试名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办公室(0938-8367717)或我校监察处反映(0938-8366382)。监察处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协同监察处及研究生处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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