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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学生实习、见习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16年12月22日   浏览:

第一条 实习的目的、意义和组识领导

1、实习的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过程,规范师范类学生的教育实习和师范、非师范类学生的专业实习(野外实习、化工见习等)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实习的组织领导

2.1、学院实习工作在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分管领导、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系主任、相关专业教师组成,具体负责实习计划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2.2、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实习实行全程检查,如学生备课、试讲、到实习学校听课、召开实习生座谈会,听取实习学校情况介绍、总结实习工作、筹建实习基地等。

2.3、实习前,实习领导小组应对教育实习、专业实习作好准备,确定好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食宿等,并对实习生进行一次实习安全和遵纪教育。为便于组织领导、节约经费、保障安全,实习地点应尽量就近安排。

2.4、教育实习生进入各实习学校后,按专业分在教研组中,接受教研组长、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领导与安排。

2.5、实习带队教师要担负起与实习学校、实习单位的联系工作,对实习生全面负责。带队教师是我院派往实习学校、实习单位执行实习工作的代表。

第二条 师范类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是师范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教育体系的重要支柱和环节,是学院办学特色和师范特色的具体体现。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进一步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接触中学教育的实际,将所学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教育科学理论综合运用于教学实践,锻炼和提高从事中学教学工作的能力,明确中学教育对人民教师的基本要求,坚定做一名合格的中学教师的专业思想。

1.教育实习

为使教育实习工作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我们将教育实习纳人全院的整体教学改革与建设中去,使教育实习不仅仅是一个师范类学生毕业前的一个重要的教学实践环节,而将其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师范类教育实习包括备课、试讲、授课、班主任工作、实习总结等主要环节。

2、教育实习时间

本科8周。其中,集中在校备课、试讲2周,教学实习和总结6周(在实习学校完成);专科6周,在校集中备课、试讲2周,教学实习和总结4周(在实习学校完成)。

3、教育实习形式

本科学生教育实习采用统一编队实习,专科学生采用分散和编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习。为了便于管理,原则上分散实习只限于天水市两区五县、陇南的西和县、礼县、徽县、成县、两当县和定西的定西市、陇西县的学生。

4、带队指导教师

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热心教育实习工作,教学、班主任工作能力强,在教学改革、教育实践中勇于创新,具有开拓精神的骨干教师。

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应熟悉实习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向实习生介绍教学、班主任工作。指导实习生备课、编写教案、试讲,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听实习生的课,参加实习生组织的班会和其它活动。向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提出对实习生鉴定的初步意见。

5、外聘教育实习教师

5.1在各系不能派足带队教师的情况下,先由各系向实习的学校提出需外聘教育实习带队教师的人数要求,并请实习基地学校推荐拟聘候选名单,最后由院实习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聘任。

5.2、外聘教育实习教师报酬

集中实习需外聘教师时,在实习经费控制标准内,和本院两区内实习教师补贴等同。

6、巡回指导

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和有关教师组成教育实习巡视组,负责对全院教育实习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和指导,其具体职责是:检查各系实习生备课、试讲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指导;深人各实习点,调查了解教育实习情况;检查带队教师工作质量;检查实习基地工作开展情况;与实习基地负责人交流情况;协助学校完成教育实习的组织工作;抽查实习生出勤情况;抽查实习生课堂教学;撰写教育实习专题调研报告。

第三条 师范和非师范类学生的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是师范和非师范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专业教育实践环节。通过专业实习,使学生接触社会实际,将所学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教育科学理论综合运用于社会实践,锻炼和提高从事社会工作的能力,了解社会对专业知识的基本要求,从而努力学习,争取做一名社会需要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1.实习种类:定岗实习和化工实习、见习。

2.实习方式:统一编队和分散实习。

3.实习指导教师:由各系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实习内容。

第四条实习经费计划

1. 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的分散实习学生,学院只给每人每天一定的生活补贴,其他费用自理。

2. 在天水市两区以外的野外实习和化工见习,学院只报销单程路费,其他费用学生自理(平均分担)。教师补贴按学校财务规定进行。

3. 教育实习的编队实习学生的补贴,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进行。教师的补贴依学校规定的津贴发放办法进行。

4. 教育实习分散实习的学生,在校内实习期间由实习领导小组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实习,指导学生按津贴核算相应规定执行。

附件一

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

一、优秀带队教师评选条件

1、能积极组织制定实习计划,与实习学校共同落实实习生的教学实习,班主任见习及教育调查,总结评比等工作;

2、能够扎实蹲点,妥善安排好实习生食宿,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协调好同实习学校关系;

3、关心实习生,能够处处为实习生着想,并组织各种活动,丰富实习生的实习与生活;

4、能严格要求实习生,实习期间实习生无违反实习纪律现象;

5、能随时从实习学校各指导教师中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及教学情况,并做好对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及教学指导工作;

6、能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与实习有关的各项活动;

7、填写各种表格,履行各种手续,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报院办公室。

二、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

1、能正确认识教育实习的重要意义,对待教育实习态度端正,能积极、热情地参加教育实习;

2、刻苦钻研,虚心求教,严肃认真地按要求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能够认真备课、试讲、上课、辅导答疑,开展一些有益的教学方法、教学研究活动、成绩突出;

3、课堂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调查等工作认真扎实,成绩优秀;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注意师德修养,严以律己,积极奋进,协助指导教师搞好各项工作;

5、实习期间,无迟到、旷课、请假和违纪现象;

6、能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7、认真、严格填写各种实习表格,并履行相关手续及时交有关部门;

8、优秀实习生比例为化工学院院实习生总数的2%。

附件二

教育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

为了较全面、准确地反映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完成教学任务的质量,制定如下成绩考核综合评估办法:

一、成绩评定程序等级

1、实习成绩评定经实习生评议,双方指导老师评议,化工学院院教育实习小组审批。

2、实习成绩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实习成绩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0—100分)、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

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如下

(一)A等(优秀)

1、实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努力,工作认真,团结同学,遵守纪律,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思想作风好。

2、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目的明确,在分析和处理教材中能从实际出发,独立拟定正确完整的教案或有所创新。

3、能较好地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学。能执行教学要求,教材熟练,重点突出讲清难点,教学方法和教具运用得当,教态自然,板书清楚。能讲普通话,表达能力强。教学效果好。

4、主动,认真、细致地辅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 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和改进方法。批改作业认真,按时完成任务,答疑正确。有启发性并能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本学科的课外活动。

5、认真积极参加教学评议活动。能深刻分析自已和别人所授的课程,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

(二)B等(良好)

1、实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努力,工作认真,遵守纪律,团结同学,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思想作风好。

2、认真钻研教材,教学目的明确,能明确教学重点、难点、能独立拟定比较正确的教案。

3、能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学,能执行教案要求,教材熟练,讲课比较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教学方法较好,教态自然,板书清楚,表达能力强。教学效果逐渐提高。

4、能经常认真辅导学生,批改作业严肃认真,答疑正确,能开展和指导本学科的课外活动。

5、积极参加教学评议活动,能比较深刻地分析自已和别人的课,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

(三)C等(合格)

1、实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能遵守纪律,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思想表现较好。

2、钻研教材比较认真,教学目的较明确,基本了解教材重点、难点。教案比较完整。

3、教材较熟悉,教学方法尚好,能注意运用教育理论指导实习。尚能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态度较自然,板书较好,作业批改比较认真。教学效果尚好。

4、能经常去辅导学生,答疑尚好。

5、较能积极参加教学评议活动,能分析自已和别人的课,能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

(四)D等(不及格)

1、教育实习目的不明确,实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不认真,不服从指导。

2、独立工作能力差。经指导,帮助,编写教案仍有很大困难,且不按时完成任务。

3、教学目的不明确,教材处理,方法运用,演示等均有错误,教态呆板,表达不清,效果差。

4、辅导学生不认真,批改作业应付,没有搞课外活动。

5、评议会上不到或不认真分析或不发言,对别人提出正确意见不能虚心接受。

三、为了全面考核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我们对所评定的成绩,根据以下三种情况给予区别对待:

1、在教育实习过程中,有下列情况者,应酌情降低成绩一档。

(1)教育实习准备、总结等阶段环节,无故缺一者。

(2)实习中请假三天及以上者。

(3)累计无故迟到达三次者,

(4)听课无记录累计达三次者。

(5)试讲累计缺少二次者。

(6)听试讲课累计缺少二次者。

2、有下列情况者之一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

(1)违反实习规定,不能参加教育实习或中途无故矿课者。

(2)实习期间参与赌博者。

(3)实习期间酗酒打架者。

(4)谈情说爱者。

(5)有其它严重违纪行为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可上浮一档:

(1)学雷锋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2)为教育实习作出显著成绩者。

附件三

实 习 生 守 则

一、严格执行实习、见习计划,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写出调研报告和实习、见习总结。

二、实习生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凡思想表现不好者,实习成绩不予及格;严重违反纪律者给以相应纪律处分。

三、业务上要虚心向指导教师和有经验教师学习,深入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案,注意学生智能的开发和能力的培养。贯彻教书育人的原则。

四、实习生要自治、自立,又要发扬互助互学、团结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使实习组成为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

五、遵守实习学校、企业等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实习生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1—2天由带队教师和实习学校批准,三天以上由化工学院院领导和实习学校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达到或超过实习时间1/3者,按不参加教育实习论处,需经教务处批准。轮值上课的学生全部实行坐班制,按实习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

六、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教师,处理好与实习单位学生的关系,不应发生有损社会公德的事情。

七、自觉遵守实习但的相关规则制度秩序,爱护公物,如有损坏、遗失,要照价赔偿。

八、特别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发生,不准自作主张带学生外出活动,违者实习成绩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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