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主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招生 >> 正文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时间:2023年04月08日   浏览: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为保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平安招考。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精神和甘肃省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一、复试安排和注意事项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学院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录取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20%,小于等于150%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有调剂需求的专业)统一参加复试,按照复试规则统一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复试形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三)复试时间

2023年我校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11日至12日进行,若有变动,我校将及时通过学校官网公布。不按时来我校参加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411日上午8:0011:30考生报到,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地点3号实验楼211会议室;

411日下午13:3015:30专业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11日下午16:0019:00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地点另行通知);

4128:0018:00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413日上午7:0010:00体检(学校医务所)。

(三)复试准备

1.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完成,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复试考生信息库等,组织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相关报名材料(均为原件)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前,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411日前,通过邮箱zhaoty08@163.com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并在411日上午进行现场复审。考生发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邮件名称为: 2023年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

本人准考证;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对毕业证书有疑问应通过发证机关予以核实。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对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复试考生须签署《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在职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准予脱产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2),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予录取。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

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附件3.请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并粘贴本人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2.资格审查

学院在411日上午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视审核情况适时联系考生咨询或补充相关要求材料。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费用交纳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规定,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80/人(按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听说能力)3个科目收取);体检费(40/生),共计120元,全校统一标准,不交费者不能参加复试。请根据学校财务要求,现场扫码缴费。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专业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序号

学位点

学科领域(方向)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1

教育硕士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无机化学908

《无机化学》(第四版)上下册,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无机教研室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

2

化学

分析化学070302

化学综合925

(包括无机化

学,有机化学)

1.《有机化学》(第六版),李景宁主编,上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2.《无机化学》(第四版)上下册,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无机教研室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年版

3

物理化学070304

化学综合926

(包括无机化

学,分析化学)

1.《分析化学》(第六版), 上下册,武汉大学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8 年版。

2.《仪器分析》(第五版),胡坪、王氢,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3.《无机化学》(第四版)上下册,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无机教研室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年版。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80分)。

3.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

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加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序号

学位点

学科领域(方向)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1

教育硕士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1.有机化学

2.分析化学

1.《有机化学》(第五版)上下册,李景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2.《分析化学》(第六版)上下册,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年版

2

化学

分析化学070302

1.物理化学

2.分析化学

1.《分析化学》(第六版),上下册,武汉大学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2.《物理化学》(第五版),上下册,傅献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仪器分析》(第五版),胡坪,王氢,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3

物理化学070304

1.物理化学

2.有机化学

1.《有机化学》(第六版)上下册,李景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2.《物理化学》(第五版),上下册,傅献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五)复试具体形式

1.专业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侧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学科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掌握的情况,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准考证、身份证提前20钟到达考场。

2.同等学力(包括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采取一票否决制,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准考证、身份证提前20钟到达考场。

3.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职业发展潜力及个人基本素养等,面试开始前要求先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毕业证、应届考生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包括5分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不超过15分钟的专业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科教学(化学)专业综合面试环节每位考生需准备中学化学课程范围6-8分钟的片段教学内容进行现场展示,考核教师基本技能。

4. 综合面试流程

1)学院研究生复试秘书将在综合面试前向考生发布各专业方向综合面试地点和面试考生次序。(411日晚上公布在3号实验楼213办公室门外墙板上,面试次序随机确定)。

2)各研究生复试小组提前20分钟进入综合面试场所,研究生复试小组组长宣读复试工作要求。研究生复试开始,复试秘书开始全程录像,按照面试次序通知第一个考生进入面试室。

3)面试时,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进行自我介绍,确认身份后方可进行面试;接着依次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复试秘书严格把控复试时间。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复试秘书安排下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室,重复(3)过程。

4)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违反并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复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复试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每个面试环节成绩。

6)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结束时应给出得分。

7)面试情况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由学院自行保存备查1年,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复试录取办法

1.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成绩÷2×0.4。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公示。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注意事项

1)逾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点击待录取状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拟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将统一在规定期限内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开始档案函调工作。

3)拟录取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非定向或定向。非定向考生转人事/学籍档案,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考生(限在职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须由本人、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附件4,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所有录取考生须调取档案,未按期调入档案者责任自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的考生不调档案。

三、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或可保留入学资格延后入学。

体检要求:清淡饮食,原则上要求空腹。

体检地点:天水师范学院校医院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复议

1.复试录取实行信息公开公布制度。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tsnu.edu.cn/)上公布。

2.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3.复试工作完成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处审核后,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

4.研究生处将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对复试名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监察处反映,监察处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6.监察处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返回顶部